尊敬的世纪龙(21CN)用户:
您好!
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所有互联网站必需办理互联网站ICP备案登记,对于未办理ICP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。若贵司尽快到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。不便之处,敬请贵司谅解。
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
2007年6月27日
具体步骤如下:
1.登录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进行备案登记,信息产业部咨询电话:010-95169001
2.成功提交相关备案信息后,请截图加盖贵司公章并传真到世纪龙(21cn) 传真号码:020-85115132
注:传真上请注明贵公司名称、域名和联系方式,收到贵司已成功提交备案信息的传真后,世纪龙(21cn)会尽快恢复贵司网站服务。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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