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7日的湖北“天门事件”,当公众还没能从魏文华因拍摄城管打人场面,而被城管围攻致死事件的震惊中回过神来,媒体对此案更深入的报道,则把我们的震惊置换成为一种可能隐蔽但更加常态的悲哀意绪,这就是它背后的城市垃圾填埋与农村居民环境权利问题。如果说,天门事件以一个公民非正常死亡的形式,提示城管权力的暴虐无度,那么它也向我们提示出农村居民环境权利的苍白无助。
据1月9日《长江商报》报道,这场冲突的起因,是当地村民坚决不许将垃圾倒在那里。据了解,2006年1月份,处于皂(市)毛(嘴)公路和湾坝村之间的一个大坑被用于填埋垃圾。这导致附近村子“晴天臭气熏天,雨天污水横流”,湾坝村村民因此反对城管部门继续在该处填埋垃圾。先后交涉过多次,但均无结果。1月5日,村民们决定进行阻止,每天约20名妇女站在通往垃圾场的路上,不让运垃圾的车辆通过。他们没想到的是,7日下午他们却等来了50多名城管,冲突遂起。
正像城管打人是一种典型的非正常执法一样,这也正是一场典型的关于环境权的非正常博弈案例。据称,2005年11月14日,天门市环卫局与竟陵办事处湾坝村签订了倾倒垃圾的协议书,在此倾倒垃圾,每年付租场费1.5万元。2007年11月底,经协商,该村同意环卫局继续在此倒垃圾。——但是,当村民自发地决定实施抵制垃圾倾倒并不惜“挖路堵车”之时,至少表明那份倾倒垃圾的协议,根本没有得到村民的同意并授权。这事实上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寓言:生活在一个地方的居民,却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没有一点知情、决策及干预的权利。由此带来的,要么是居民继续忍受着不堪忍受的环境,要么自发地组织抵制。
天门“垃圾事件”背后更严峻的现实,则是农村地区不得不承受的城市污染转嫁之痛。这已是公开的秘密:很多城镇在对垃圾的处理上,一直延用着简单、原始的方式,也大多以向农村地区倾倒、转移为主要手段。而那些未经处理即实施填埋的垃圾,对农村地区的大气、水和土壤产生极大污染,直接导致了很多农村人口的癌症高发、环境恶化。另外,除了转嫁垃圾污染,近年来,许多地方在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之时,那些主要污染源的化工、造纸、印染等企业都选择迁往农村地区,也一并将城市不能忍受的污染问题转移到了农村。
天门事件既表明了当地村民环境权益无从保障的事实,也更鲜明地传递出城市垃圾转嫁农村这种坚定的意志。我们看到,天门市城管局下属环境卫生管理局倾倒垃圾遇阻后,“环卫局工作人员向城管局分管领导报告,城管局分管领导通知50多名城管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此事,而与村民发生冲突。”这蜂拥而至的50多名城管人员,不由分说地拳脚相加,不也正表明这种污染转嫁的行为已成为政府部门不可逆变的意图吗?而事实上,如果不是魏文华之死被关注,我们可能更难知晓这背后的一切,而那些无助的村民又如何能够对抗得了强大的公权机器?
因为身在其中,所以民众自己才是环境保护的主体。但是如果他们的环境权益仍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,而一切公权力仍不能向民众寻求其合法性,那么他们永远都只能是沉默的、被动承受伤害的一群人。对于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,天门市已表示要严惩凶手并做好善后工作,并透露警方目前已控制嫌涉人员24人。但是对于这场“垃圾之争”以及当地村民的环境要求,当地政府同样不能避而不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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